吳三連1980(民國69年)2月20日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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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為吳三連 1980 年 2 月 20 日之日記,當日上午蘇東啟與蘇洪月嬌照約定來拜訪吳三連,向吳三連說明其在議會質詢時被控訴妨害公務罪之事,吳三連認為在議會質詢應有免責權,不應有妨害公務罪,應按議會規則處理之。下午吳三連與關中有約,關中說明美麗島事件中被關押者之起訴狀況,以及郭雨新回國之事應暫緩。 本篇日記中提到關中說起美麗島事件的後續處置,其中黃信介等人於將被送交軍事法庭以叛亂罪起訴,其餘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雖然在憲法中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之外,不受軍事審判」,然而在戒嚴時期,因《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戒嚴法》與《懲治叛亂條例》等法律規定,只要經認定是叛亂犯即便是平民仍可送交軍事審判。
- 【基本資訊】
- 典藏編號
BD00236_0051
- 日期
1980-02-20
- 主題知識架構
家庭生活、朝野協調
- 相關人
吳三連、蘇東啟、蘇洪月嬌、關中、吳逸民、李菱、郭雨新、陶百川
- 關鍵字
妨害公務罪、美麗島事件、國泰綜合醫院
- 資料取得來源
吳三連家屬
- 參考資料
蘇瑞鏘,〈臺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不當核覆初探:以蔣介石為中心的討論〉,《臺灣文獻》63:4(2012),頁209-240。
- 【其他資訊】
- 資料類型
日記
- 歷史分期
戰後
- 提供者
吳三連家屬
- 撰寫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權利註記】
- 圖片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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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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