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00238_0051_01

吳三連1982年(民國71年)2月20日日記

  •   此為吳三連寫於 1982 年 2 月 20 日之日記。吳三連早上接到黃烈火來電,約定日後於國賓商談味精業合作事。後至自立晚報討論日前司法部長來電抗議之事,決定去函表示歉意。   張大中投稿於自立晚報之文章《政治家應有之作為:敬致黃少谷與李元簇兩先生的公開信》分作三日刊出,刊出時間為 1982 年 2 月 17 日、 18 日、 20 日共三天。當時李元簇正任法務部部長、黃少谷正任司法院院長,皆為法學界德高權重人士。張大中發表此公開信,係為呼籲法界上層應施行司法改革,其中言詞銳利,甚至明指政客的特質為「本來就是『光說人話而傳做鬼事』」。但此公開信亦點出許多當時司法問題如:違法判決之救濟太少、未將檢審制度確實分隸等,皆為亟需改善之重大司法缺失。


  • 【基本資訊】
  • 典藏編號

    BD00238_0051

  • 日期

    1982-02-20

  • 主題知識架構

    人際網絡、工業參與、媒體相關

  • 相關人

    吳三連、黃烈火、王錦昌、吳豐山、顏文閂、沈邦頎、張大中、黃少谷、李元簇

  • 關鍵字

    環球水泥公司、臺北國賓大飯店、自立晚報

  • 資料取得來源

    吳三連家屬

  • 參考資料

    1.張大中,〈政治家應有之作為:敬致黃少谷與李元簇兩先生的公開信 一之三〉,《自立晚報》(1982年2月17日),04版。、2.張大中,〈政治家應有之作為:敬致黃少谷與李元簇兩先生的公開信 二之三〉,《自立晚報》(1982年2月18日),04版。、3.張大中,〈政治家應有之作為:敬致黃少谷與李元簇兩先生的公開信 三之三〉,《自立晚報》(1982年2月20日),04版。


  • 【其他資訊】
  • 資料類型

    日記

  • 歷史分期

    戰後

  • 提供者

    吳三連家屬

  • 撰寫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權利註記】
  • 圖片權利註記

    受著作權法保護-僅限於本平台有限度公開瀏覽

  • 描述權利註記

    創用C.C姓名標示3.0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