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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新榮1942年1月19日日記

  •   此係吳新榮寫於1942年1月19日之日記。吳新榮記述北門郡役所兵事課有事詢問;與郡役所庶務課主任國分公二探聽未果,再尋求河崎特務的協助。隔日告知因吳新榮違反燈火管制而須繳納五十圓的國防獻金;午後至七股的保甲婦女團進行講習會;晚上在信用組合進行年度的監察作業。   吳新榮自1940年後半起開始學習下圍棋,從日記中能看出其動機一方面由於日本政府對於打麻雀(麻將)的批判,另一方面能藉此打入地方官員的交友圈、建立良好關係,以參與各項地方組織、提升社會地位。因而自1940-1948年間多於自宅小雅園以及酒配銷所與好友們切磋或作為個人娛樂的消遣。   另外,同年1月7日父親吳萱草生日當天,由於胞弟壽坤自臺南帶回新的棋盤,晚上吳新榮即與友人徐清吉下棋。然而,戰爭時期實施燈火管制,須將燈泡周圍塗黑或掛上黑色燈罩,吳新榮家中40瓦的燈泡過亮,光線透過牆壁縫隙漏至屋外,遭統監部的軍人入屋調查,今日因而須繳納國防獻金。


  • 【基本資訊】
  • 典藏編號

    CD00009_0011

  • 日期

    1942-01-19

  • 主題知識架構

    醫生醫事、公共事務

  • 相關人

    國分公二

  • 關鍵字

    國防獻金、保甲婦女團、信用組合、監事

  • 資料取得來源

    吳新榮家屬


  • 【其他資訊】
  • 資料類型

    日記

  • 歷史分期

    日治

  • 提供者

    吳新榮家屬

  • 撰寫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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