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榮1946年4月2日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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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吳新榮記載於1946年4月2日日記,昨晚,吳新榮聽聞義勇警察隊被解散之消息,感慨不已。 日記中所提及的義勇警察隊,為國民政府來台時,在1945年頒布臺灣省各縣市義勇警察編訓暫行辦法,明令民間自衛團體解散,另成立義勇警衛隊,來補充警備人員的不足,但其效果不如預期,在1946年,因義勇警察隊的素質參差不齊,不僅沒發揮效果,更出現許多越軌的行徑。在諸多社會輿論抨擊部分義勇警察隊隊員濫用職權壓力下,同年五月,警備處通令解散權台義勇警察隊,改組義務警察隊,以選拔制度選出優秀人選出任職務,除精簡人力、提升素質與維護良好風氣外,期許義勇警察隊能夠帶來清廉之風氣。
- 【基本資訊】
- 典藏編號
CD00013_0019
- 日期
1946-04-02
- 主題知識架構
公共事務
- 相關人
陳連置、楊得(汗)?
- 關鍵字
義勇警察隊
- 資料取得來源
吳新榮家屬
- 參考資料
https://www.ntl.edu.tw/public/Attachment/511121058219.pdf、擷取日期:2020年9月23日
- 【其他資訊】
- 資料類型
日記
- 歷史分期
戰後
- 提供者
吳新榮家屬
- 撰寫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權利註記】
- 圖片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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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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