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榮1947年7月4日補記6月7日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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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係吳新榮寫於1947年7月4日補記6月7日日記。吳新榮本日於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軍法處第一法庭受審,並被追究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之責任,雖無重大關係,但其仍感到不安。此外,其於軍法處看守所期間,曾受張清瑛日用品援助。 吳新榮此時正因友人呂榮輝曾加入共產黨之事,遭關押於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而因其於正式受審前,已先向法官解釋共產黨之嫌,遂於日後幾次受審時,主要被訊問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之事,如本日,並最終於1947年6月21日獲釋。又據《吳新榮回憶錄》一書記述,於吳新榮受審期間,其繼室林榮樑曾於北門鹽場公署取得其曾保護外省人生命和財產之證明,而其認為或許即因此具體證明,與自身井然有序的答辯,才讓自己安然而退。此外,日記中提及的「張清瑛」為吳新榮胞弟吳壽坤時任女友,並與吳壽坤同任教於臺北建國中學(今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而在吳新榮於臺北關押期間,常為其提供日常所需,如本日所述。
- 【基本資訊】
- 典藏編號
CD00014_0047_19
- 日期
1947-07-04
- 主題知識架構
時局與社會變遷
- 相關人
張清瑛
- 關鍵字
軍法處第一法庭、軍法處、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軍法處、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二二八事件
- 資料取得來源
吳新榮家屬
- 參考資料
吳新榮,《吳新榮回憶錄》(臺北:前衛,1991)。
- 【其他資訊】
- 資料類型
日記
- 歷史分期
戰後
- 提供者
吳新榮家屬
- 撰寫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權利註記】
- 圖片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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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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