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榮1947年7月4日補記6月11日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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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係吳新榮寫於1947年7月4日補記6月11日日記。吳新榮本日深怕被送至法院,但意外被送回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第二處,並略知己身應已度過難關,同時當日亦收到家人所送之物品。 吳新榮當時正因友人呂榮輝曾加入共產黨之事而受審訊,並遭關押於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軍法處看守所,本日轉送回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第二處,而於正式受審前,其已先向法官解釋共產黨之嫌,遂於幾次受審時,主要被訊問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之事。據《吳新榮回憶錄》一書記述,吳新榮回第二處不久,即獲准可以找保,而此時尚有呂榮輝、楊逵、葉陶、林兌等人,與其關押於此,又其認為己身能安然而退,可能與其繼室林榮樑於北門鹽場公署取得其曾保護外省人生命和財產之證明,以及自身井然有序的答辯有關。最後,吳新榮在郭再強、王井泉等數名友人的擔保下,於1947年6月21日獲釋。整體從吳新榮1947年3月以來的日記,可窺見當時其於二二八事件發生以來的心路歷程、當局武力鎮壓下的緊張氛圍,以及當局肅清與逮捕的主要對象,亦即多為參與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和三民主義青年團的地方菁英等事件關係人。
- 【基本資訊】
- 典藏編號
CD00014_0047_20
- 日期
1947-07-04
- 主題知識架構
時局與社會變遷
- 關鍵字
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第二處、二二八事件
- 資料取得來源
吳新榮家屬
- 參考資料
吳新榮,《吳新榮回憶錄》(臺北:前衛,1991)。
- 【其他資訊】
- 資料類型
日記
- 歷史分期
戰後
- 提供者
吳新榮家屬
- 撰寫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權利註記】
- 圖片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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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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