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榮1955年4月13日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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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吳新榮記載於1955年4月13日日記,下午,吳新榮前往台南縣文獻委員會報到,雖說有復職令但還是需要得到保密局證明,吳新榮開始在委員會工作,帶著《南瀛文獻》 第二卷第三、四期的稿件,前往臺南交大明印刷所付印,在交代編輯方針給賴建銘後,一同前往賴建銘家中觀賞郵票。 文獻委員會復職命令一事,吳新榮自1955年2月14日出獄以來,屢次在日記中提到文獻會復職之相關事宜與心中之考量,2月16日日記提到:「只待政府下付證書,就可能手續復文獻委員會之職」說明自己復職於文獻會的可能;3月3日又提到文獻會同仁們除了為自己的歸來感到歡喜外,亦多方打聽與研究復職一事;3月9則提到對復職文獻會的考量與糾葛,其寫道:「不應該犧牲我此生的一時期」,對自己是否復職表現出糾結之感,但其又考量文獻事業的歷史意義重大,且先前已奠定了文獻工作的基調與脈絡,擔心未有適當的接任者、原先的進度易手恐不盡人意,最終仍決定著手準備復職之程序;遞交相關資料後,便開始等待著復職的最終結果,期間,亦寫信給臺灣省議會議員的同宗長輩吳三連,暗請其幫忙,最後,終於在4月11日收到復職命令,不過,相關證明的發給,據13日日記中寫到,還須:「保密局的證明,才能報省手續發給」,流程可謂十分繁複,令吳新榮不勝其擾。
- 【基本資訊】
- 典藏編號
CD00021_0023
- 日期
1955-04-13
- 主題知識架構
公共事務
- 相關人
賴建銘、吳南圖
- 關鍵字
台南縣文獻委員會、保密局、《南瀛文獻》、大明印刷所
- 資料取得來源
吳新榮家屬
- 【其他資訊】
- 資料類型
日記
- 歷史分期
戰後
- 提供者
吳新榮家屬
- 撰寫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權利註記】
- 圖片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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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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