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榮1955年5月24日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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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吳新榮記載於1955年5月24日日記,前幾日保安通知吳新榮,自首證已送達當地警察局,吳新榮則請託吳却前往領取。而昨日接到楊加興消息,已完成吳新榮復職手續辦妥。同一日,吳錫熒等人拜訪吳新榮,而麻豆的郭哲雄也同行,眾人在私底下討論國哲雄是否與吳朱里匹配。 復職一事,為吳新榮於台南縣文獻委員會復職, 1954年10月,因其受李鹿案牽連入獄,在文縣會的工作也隨之中斷,故吳新榮於1955年2月獲釋出獄後,便立即著手處理復職之程序;入獄前,吳新榮曾於台南縣文獻委員會中擔任編纂組組長,對文獻徵集、史料整理、未來研究的規劃皆一定的成果,卻因意外入獄而暫時中斷,出獄後,吳新榮思索並猶豫是否應復職於文獻會,故於3月9日日記中提到「不應該犧牲我此生的一時期」,但同時也考量到文獻事業的歷史意義,且先前自己所奠定文獻工作的基調與脈絡,擔心之後未有適當的接任者,使原先的基礎易手恐結果不盡人意,最終,其決定著手準備復職之程序,並等待復職審核的最終結果;最終吳新榮於4月11日收到復職命令,但相關的「自首證」、「復職手續」等等,至5月24日才塵埃落定,2月至5月的復職流程至此才告一段落。
- 【基本資訊】
- 典藏編號
CD00021_0032
- 日期
1955-05-24
- 主題知識架構
公共事務
- 相關人
吳却、楊加興、吳錫熒、郭哲雄、吳朱里、吳雪金、陳天賜
- 關鍵字
保安司令部、自首證、佳里分局刑警組
- 資料取得來源
吳新榮家屬
- 【其他資訊】
- 資料類型
日記
- 歷史分期
戰後
- 提供者
吳新榮家屬
- 撰寫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權利註記】
- 圖片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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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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