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新榮1955年10月28日日記補記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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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吳新榮記載於1955年10月28日補記10月21日日記,本日吳新榮向警察機關申請遠行前往台北,目的有四,分別為出席省醫師代表大會、接洽縣志編撰人、採買藥品與探親;晚上抵達台北後留宿於家中。 1955年2月,受李鹿案牽連,被捕入獄,歷時4個月餘牢獄之災的吳新榮終於出獄,後又經2個月餘的文獻會復職程序後,終於於1955年4月11日正式復職於臺南縣文獻會,並於5月24日得到省方批准「復職手續」的消息,且拿到了「自首證」,整起事件的奔波乃告一段落,然而,在該時代下的入獄者雖經獲釋,但政府仍對其的監督與掌控仍嚴,即便當時吳新榮已出獄半年餘,政府對其的不信任感仍表露無遺,如10月8日時,佳里警察局以「防諜週」為由,去電吳新榮進行調查,隨後又率2名員警至家中突襲檢查戶口,對此,可謂不勝其擾,另外,當其欲前往他縣市洽公、開會、旅遊時亦皆須向警察機關申請旅行,獲批准後才得成行。
- 【基本資訊】
- 典藏編號
CD00021_0056_01
- 日期
1955-10-28
- 主題知識架構
醫生醫事、家庭生活
- 相關人
吳雪金、吳朱里、張清瑛、吳壽坤
- 關鍵字
警察機關、醫師公會代表大會、縣志編撰
- 資料取得來源
吳新榮家屬
- 【其他資訊】
- 資料類型
日記
- 歷史分期
戰後
- 提供者
吳新榮家屬
- 撰寫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 【權利註記】
- 圖片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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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權利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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