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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新榮1955年10月28日日記補記10月21日

  •   此為吳新榮記載於1955年10月28日補記10月21日日記,本日吳新榮向警察機關申請遠行前往台北,目的有四,分別為出席省醫師代表大會、接洽縣志編撰人、採買藥品與探親;晚上抵達台北後留宿於家中。   1955年2月,受李鹿案牽連,被捕入獄,歷時4個月餘牢獄之災的吳新榮終於出獄,後又經2個月餘的文獻會復職程序後,終於於1955年4月11日正式復職於臺南縣文獻會,並於5月24日得到省方批准「復職手續」的消息,且拿到了「自首證」,整起事件的奔波乃告一段落,然而,在該時代下的入獄者雖經獲釋,但政府仍對其的監督與掌控仍嚴,即便當時吳新榮已出獄半年餘,政府對其的不信任感仍表露無遺,如10月8日時,佳里警察局以「防諜週」為由,去電吳新榮進行調查,隨後又率2名員警至家中突襲檢查戶口,對此,可謂不勝其擾,另外,當其欲前往他縣市洽公、開會、旅遊時亦皆須向警察機關申請旅行,獲批准後才得成行。


  • 【基本資訊】
  • 典藏編號

    CD00021_0056_01

  • 日期

    1955-10-28

  • 主題知識架構

    醫生醫事、家庭生活

  • 相關人

    吳雪金、吳朱里、張清瑛、吳壽坤

  • 關鍵字

    警察機關、醫師公會代表大會、縣志編撰

  • 資料取得來源

    吳新榮家屬


  • 【其他資訊】
  • 資料類型

    日記

  • 歷史分期

    戰後

  • 提供者

    吳新榮家屬

  • 撰寫者

    財團法人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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